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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副驾是否有连带责任
发布时间:2021-11-22    阅读次数:1200 次

一、民法典中副驾是否有连带责任

1、交通事故中副驾不一定有连带责任,这是由于在交通事故中,是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此部份通常是指驾驶行为人,所以一般情形下,乘坐人是没有过错的可能,也没有赔偿的责任。

2、除非本起事故中,乘坐人有干扰驾驶员行驶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或是明知驾驶人酒后驾车却未加以劝阻等行为。

3、如果是副驾(有驾照的)将车交与无du照人或饮酒(或未成年人、驾照被吊销)的人驾驶的,副驾上的人是全责或主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由谁承担责任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发生车祸后怎样确定赔偿比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交通事故中副驾不一定有连带责任,这是由于在交通事故中,是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此部份通常是指驾驶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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