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525561889

业务范围

法律顾问 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代理保险理赔 代理案件调解、调查取证 代理诉讼案件

事故处理返回上级>>

交通事故的处理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21-10-25    阅读次数:1181 次
发生交通事故,这是大家都不愿意发生的。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慌,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及急救,以便交警部门查清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双方责任的认定,当事人或委托当时在现场的以及及时向交警部门反映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这样有利于分清双方责任。如果为了推脱、逃避责任或者有侥幸心理破坏现场,甚至逃逸,这样会导致承担全部责任,甚至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出院后,身体伤害程度较大及财物受到损失的,要及时到伤残鉴定部门及财物损失评估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和财物损失,有利于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支付伤残补助费及财物损失。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应该及时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对方不同意调解,应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院出具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也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版权所有 © 交通事故律师网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凤台路交叉口东南角升龙环球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