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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涉嫌交通肇事罪?
发布时间:2021-10-19    阅读次数:1462 次

 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问:我爱人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会不会坐牢?


    答: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是《刑法》第133条的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定罪量刑基础。


    《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此条文出自《司法解释》第2条,是对刑法133条交通肇事罪具体情形的概括。


    《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肇事方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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